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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总双重角色 红塔称陈发树起诉胡闹

中国证券报 2012-08-23 09:32:40

两年前一笔你情我愿的交易,时至今日却变成了卖方欲退,买方还留。

在4月16日云南省高院开庭审理的陈发树诉云南红塔股权纠纷案中(详见本报4月17日13版报道《烟草公司八百天不批复 陈发树苦情维权云南白药》),陈发树一方坚持要求履行与云南红塔间的合同,要求云南红塔向其过户所持有的云南白药(000538.SZ)股权。而云南红塔却认为双方当年立下的合同应解除,要求法院驳回陈发树的诉讼请求。

云南红塔欲抽身离场,陈发树却不依不饶,云南红塔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成为争论焦点。

红塔律师称“陈发树胡闹”

2009年9月10日,陈发树与云南红塔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双方约定陈发树以22.08亿元购买云南红塔手中的6581.39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2.32%)。由于这份《股权转让协议》尚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同意方能实施,双方约定,由云南红塔及时办理有关报批手续,但如果该协议得不到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则《股权转让协议》解除。

此后的两年半时间,由于云南红塔方一直未得到来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云南白药的股权也就一直未能过户给陈发树。

陈发树一方认为,云南白药股权之所以迟迟未能过户,与红塔集团没有恰当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及时报批义务有关,因而云南红塔构成违约。

可云南红塔却不认同陈发树一方的说法,云南红塔方面的代理律师孙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红塔早在2009年就已经履行了报批义务。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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