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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歇业”是病态 执法软肋需破除

2012-08-15 00:59:00

集体歇业之所以能大规模存在,从侧面暴露出一些商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同样暴露了地方工商管理执法的软肋。

程奎星

近日各地商户不断上演 “集体歇业”一幕,这种极为反常的畸形经济现象不但没有被有效根治,而且大有泛滥成灾之势。商家采取集体歇业的应对举措,来逃避工商管理等职能部门的检查,此举好像成了一些商户对抗工商执法检查的 “良策妙计”。然而,面对这样的集体无声对抗,工商管理部门仿若也陷入一种尴尬执法困境。

商铺大规模集体歇业不是行为艺术,而是一种畸形病变的经济现象。集体歇业严重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对健康的经济秩序造成破坏,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倘若任其发展,可能将助长其演变成一种躲避正常工商执法、损害经济秩序的抗法模式。很难想象,如若这种畸形的病态现象演变成为常态,会造成怎样的严重后果。长此以往,不仅消费者权益将受到严重侵害,最终恐怕连商家自己也会反遭其害。

当然,这种不良的经济现象有着其客观存在的原因,要破解集体歇业的谜团,必须厘清其中的利弊因素,才能找到医治这种经济病变体的良药。集体歇业,究竟有什么隐情?一些商户自然心知肚明。为何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消息过于敏感,乃至到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地步?采取闭门不营业的方式来应对执法检查,这从侧面说明一些商户的确存在违法售假行为,因此采取这种无声的消极抵抗。更有甚者,采取这种故意扰乱市场秩序,妄图干涉正常执法,这种手段本身就是一种违规行为。

毫无疑问,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职能部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是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对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坐视不管。有执法人员所述“只能要求商户合法经营,是否开业我们管不了”,这样的说法不仅站不住脚,反而自欺欺人。

集体歇业之所以能大规模存在,从侧面暴露出一些商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同时,也同样暴露了地方工商管理执法的软肋。工商执法并不是开展几次大规模的整治活动,就可以消除隐患、高枕无忧,这是一项必须持之以恒的职能管理工作。

集体歇业这个病变模式让我们不得不去反思,这样的抗法行为让执法者陷入被动,而众多商户反而觉得采取这样的方式,是一种自我“维权”的好方法。所以,沈阳商户集体歇业之后,或许被武汉借鉴,恐怕还要被引入其他更多商场。面对集体歇业,执法者陷入尴尬,法不责众仿若成了不得不接受的事实,为能让广大商户及时恢复营业,执法者反而要不得不妥协。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责。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不制假售假,这是商户的义务。执法者和经营者,都有着自己必须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而法律是不容侵犯的神圣保障,我们绝对不能让集体歇业这样的畸形病变模式继续发展。

究竟该如何破除集体歇业这种不正常的经济现象,执法部门和广大商户都应该反省自己,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执法者应当从日常执法做起,坚守好自己的岗位,以实际行动履行对人民的承诺。而广大商户应当自觉维护健康的经济秩序,合法经营以信誉赢得市场,这才是其唯一的出路。我们都应该认识到,集体歇业是一种病态,长此以往,我们都将为其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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