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2012-08-14 09:49:07
陈发树的诉讼请求仍不变,诉请确认其与红塔集团于2009年9月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并全面继续履行。
4月27日,李庆向国家烟草专卖局提交了《关于请求澄清国家烟草专卖局2012年4月19日对陈发树先生行政复议申请回复函的律师函》。希望国家烟草专卖局能够进一步解释回函的内容,说明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批复为什么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李庆昨日向本报记者表示,烟草总公司此后未再给予回应。
参与研讨的法律专家表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只有一个法定条件,即不是行政行为,没有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经过前期辗转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碰壁,这至少可以反推烟草总公司否决转让的批复为单纯的股东行为,而股东行为是无权肆意侵害第3方权益的。”李庆表示。
下周的庭审将是一审的继续。李庆表示,“多项规定与双方共识都认定,财政部是本次交易的最终有权审核国资机关。而接下来民事诉讼中很简单的逻辑就是,陈发树全部依法履约,但烟草总公司方面并未履约上报审批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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