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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李黎明实为“害群之马”

2012-05-11 01:46:27

调查发现,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内幕交易、违规购买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股权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智    

每经记者 李智

震惊整个A股市场的李黎明涉嫌PE腐败案,终于有了最新的进展。昨日晚间,证监会网站通报了李黎明涉嫌经济犯罪及证券违法违规的情况。这位曾经“掌舵”招商证券保荐团队的业内名人,如今却被证监会称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中的害群之马”。

李黎明被曝“多宗罪”

2012年1月10日,证监会对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涉嫌在从事项目保荐期间的违法违规事项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内幕交易、违规购买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股权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表示,2008年至2011年,李黎明作为招商证券保荐团队负责人,在负责保荐漫步者(0002351,收盘价9.74元)等多家公司证券发行项目的过程中,以自己实际持有股权并控制的上海嘉晨投资、万安嘉晨投资的名义、或借用无锡同诚投资的名义,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李黎明上述行为涉嫌构成经济犯罪。

另外,2011年3月初漫步者拟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3月26日公告该方案。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李黎明利用其弟李某某账户在敏感期内交易漫步者股票,买入金额281万元,实际获利9万元。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4月11日,证监会已将上述李黎明涉嫌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和内幕交易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移送公安机关。证监会还披露,李黎明还违规购买所保荐的拟上市公司股权行为,将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表示,本案是主要发生在证券市场保荐业务中的违法违规案件,涉案主体职位较高、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业务单位较多、违法事项繁杂,具有较强的典型性。李黎明作为保荐代表人和较高层次的投行管理人员,置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于不顾,实施多种违法行为,破坏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正常秩序,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实为证券公司投行业务中的害群之马,其行为相当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现实警示意义特别突出。

原并购重组委委员涉嫌违法

就在通报李黎明案件的同时,证监会还通报了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涉嫌违法违规案

吴建敏是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去年年底,证监会查实吴建敏利用他人账户持有ST圣方(现新华联)股票,并且未按照履行回避义务,参与审核了该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事项。在解聘吴建敏的并购重组委委员职务之后,证监会顺藤摸瓜,又查实了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

经查,吴建敏从2002年5月开始,借用其朋友苏某某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在2009年到2010年期间,吴建敏利用其为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和审计服务的职务之便,获取内幕信息,买卖科达机电(600499,10.87元)、祁连山(600720,收盘价10.64元)等股票,构成内幕交易。

此外,吴建敏还曾在红太阳(000525,收盘价13.66元)拟发行股份股权项目提供评估服务期间,存在法定禁止期内违法买卖股票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证监会将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已经移交公安部门。吴建敏已经被实施边控,尚未逮捕。

此外,证监会还通报了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涉嫌内幕交易案以及中投合拓未按规定披露持股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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