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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下调大宗交易门槛

2012-03-14 01:18:27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李智    

每经记者 李智

3月13日,上交所下发了《关于征求优化大宗交易机制有关措施意见的函》,从四个方面优化大宗交易机制,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降低大宗交易门槛。

一,延长大宗交易时间。上交所计划在竞价交易市场收盘后增加一个独立的大宗交易时段(16:00~20:00)。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交成交申报,当日成交,次日清算。同时,在该时段增加当日有效的“收盘价格申报”类型订单,买卖双方均按当日竞价交易市场收盘价格进行申报,上交所根据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成交。

二,降低大宗交易门槛。上交所计划等比例调整A股、B股和基金的大宗交易最低限额,调整计划为:A股大宗交易最低额度由“50万股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万股或60万元人民币”;B股由 “50万股或30万美元”调整至“10万股或6万美元”;基金由“300万份或3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60万份或60万元人民币”;国债及债券回购由“1万手或10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100手或10万元人民币”;其他债券由“1000手或100万元人民币”调整至“50手或5万元人民币”。

三,放宽涨跌幅限制范围。上交所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提供带锁定期大宗交易机制。受让投资者购入的股份被锁定一定时期不得转让,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幅度越宽,锁定期越长。初步考虑锁定期大宗交易分为两档: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30%,锁定期限至少为6个月;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50%~150%,锁定期限至少为1年。

四,增加大宗交易的申报类型。上交所计划推出多日有效的 “全部成交否则撤销的固定价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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