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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心城涉嫌违规售铺未了 产权纠纷浮出水面

每经网 2012-02-15 01:19:52

深圳中心城未取得招行同意,便擅自分割销售商铺,最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该事件也牵出了深圳中心城背后产权纠纷内幕。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每经记者 胡廷鸿 发自深圳

昨日(2月14日),本报报道了深圳中心城(新怡景商业中心)涉嫌违规售铺一事,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怡景中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景公司)董事长刘伟宏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当初是支持和默认中心城卖铺,后又不同意,导致无法顺利卖铺。

对此,招行深圳分行昨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回复称,以招行深圳分行为委托代理人的银团,迄今为止未向借款人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明示或默许借款人在未还清银团贷款之前可以对 “新怡景商业中心”进行分割销售。同时该行重申,银团未同意对“新怡景商业中心”进行分割销售,且银团将保留采取法律救济措施的权利。

而随着事件渐趋明朗,中心城的卖铺纠纷也牵出了背后复杂的产权纠纷。

招行:中心城售铺未经同意

深圳中心城先后两次售铺,是否得到股东和以招行深圳分行牵头的抵押权人“银团”的支持?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联系上怡景公司发展部经理王雪梅,她坚称,招行一直默认公司卖铺,并表示有会议纪要做依据。而怡景公司在售铺之初,也与中心城现在的产权人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东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之间签署了同意回购股权,同意卖铺等相关意向协议。

怡景公司董事长刘伟宏在13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1年10月中心城第二次卖铺,招行及境外银团事前也是默认的,但最后关键时刻,银团和招行又不同意了。

刘伟宏认为,招行一直没有正式同意售铺,是因为银行要求一次性还清近12亿元贷款。但当记者提出索要王雪梅所称的相关文件资料时,她表示目前不方便公布,以后会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公开。

资料显示,深圳中心城现产权人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境外股东巴巴多斯中心城有限公司以“新怡景商业中心”物业为抵押,向银团申请贷款折人民币近12亿元,受银团委托,招行深圳分行代理银团持有“新怡景商业中心”的抵押权。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未清偿银团贷款之前,借款人任何处置“新怡景商业中心”物业的决定需经得银团一致同意。同时,招行深圳分行约定中心城的租金收入作为银团贷款的还款资金来源,并作了质押登记。

另据悉,自2010年12月起,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境外股东巴巴多斯中心城有限公司曾先后三次向银团提交对“新怡景商业中心”进行分割销售、偿还境内外贷款的书面申请,但均未获得招行深圳分行的同意。

据了解,针对刘伟宏及怡景公司等相关方擅自分割销售“新怡景商业中心”的行为,招行深圳分行曾先后六次向借款人保怡物业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怡景公司及其他相关方发出律师函。

中心城转让带来产权纠纷

目前,深圳中心城涉嫌违规售铺的脉络依然清晰,因未取得招行同意,便擅自分割销售商铺,最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进而引发与置业者之间的卖铺纠纷。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该事件也牵出了深圳中心城背后产权纠纷内幕。

资料显示,深圳中心城原开发商为怡景公司。由于缺少后期运营管理资金,在刘伟宏的主持下,2006年深圳中心城引入战略合资方TMW(保德信亚洲基金),双方成立保怡物业(深圳)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怡景中心城广场。为此,保德信以将近10亿元人民币获取项目50%股权,并参与怡景中心城的开发及后期经营管理。

2007年8月,怡景公司以买卖方式将深圳中心城转让给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时,保怡物业将深圳中心城房产抵押给招行深圳分行牵头的“银团”。

刘伟宏在新闻稿中称,怡景公司在转让中心城广场股权后,至今未收到保怡物业(深圳)有限公司的转让房款。

此后,保德信亚洲基金答应刘伟宏及其怡景公司退出对深圳中心城的经营管理。为了回购股权,缺钱的刘伟宏不得不通过分割出售商铺的行为筹集资金。2010年12月和2011年10月,深圳中心城两次公开出售15000平方米商铺,卖得预售款和部分房款共计4亿元。此时,连同第一次股权转让,深圳中心城已属于二次售卖了。

然而,刘伟宏及深圳中心城的卖铺行为并未获得抵押权人招行的支持。此时,刘伟宏控制的怡景公司却与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之间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纠纷。

随后,两方公司针对深圳中心城的产权纠纷愈演愈烈。据招行深圳分行的声明显示,在刘伟宏及借款人与银团协商卖铺过程中,2011年11月,怡景公司强行赶走保怡物业公司聘请的物业管理人员(仲量联行),随后以停水、停电方式胁迫商户将租金交至该公司,截留了借款人保怡物业公司应收的租金,也导致银团贷款还款资金被截留,银团也多次要求刘伟宏纠正截留租金及干涉物业正常管理的行为,但刘宏伟至今未落实。

今年1月13日,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发出致新怡景中心城全体租户及社会各界的公开信,信中声明:除我公司外,任何其他公司均无权处分或转让中心城商铺,无权对外出租中心城商铺或场地,亦无任何权利或依据向中心城租户收取任何租金或其他财产性利益。

至此,怡景公司与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之间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公开化。目前据记者了解,刘伟宏及其怡景公司与保怡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产权纠纷已经上诉到深圳市福田区法院,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刘伟宏则表示,“如果我们赢了,那我们以上行为(卖铺)合法又合理,如果我们输了,我们损失好几千万。”眼下,作为一件因违规售铺而导致的卖铺纠纷,依然凸显出其背后的产权纠纷。本报将后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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