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热公司

每经网首页 > 热公司 > 正文

HTC在美被判侵犯苹果专利部分型号手机获4个月缓冲期

2011-12-21 01:44:17

ITC认定HTC侵犯了iPhone的647号专利,并从2012年4月19日起对HTC部分智能手机实施正式进口禁令。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每经记者 谢晓萍 发自北京

昨日(12月2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以下简称ITC)对苹果与HTC的专利诉讼案做出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647号专利,并从2012年4月19日起对HTC涉及该项专利的智能手机实施正式进口禁令。HTC对此表示“感到由衷高兴”。

分析人士认为,ITC仅支持了苹果提出的10项侵权专利的一项,这意味着苹果并没有真正获得胜利;同时对于HTC的进口禁令生效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HTC拥有足够的时间为解决进口禁令做准备。

2010年以来,三星、HTC等安卓阵营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产品频繁遭到苹果公司发起的专利诉讼战。

苹果两度诉讼HTC

这一诉讼争端源自去年3月,苹果向ITC诉称HTC侵犯了苹果iPhone的专利,苹果对HTC提出专利诉讼,其中包括应用程序端口技术、滚动数据链技术,压缩文档和触摸屏技术等,要求禁止HTC的有关智能手机在美国市场销售。作为应对措施,HTC随后也提出诉讼,称苹果侵犯了其4项专利,也同样要求禁止苹果有关产品的销售。

今年4月19日,ITC表示,“在苹果的技术专利案件中,没有找到HTC(侵权)的可靠证据。”

7月8日,苹果又将这一诉讼升级,新增了针对HTC的一系列诉讼。ITC官网公布的资料显示,苹果对HTC的专利侵权诉讼为10项。

7月15日,ITC做出初步判决,认定HTC侵犯了苹果所诉10项专利中的两项。一是系统检测在电子邮件中的电话号码的专利,该专利允许用户在在邮件界面存储这些电话号码或者直接拨打电话号码;另一项专利涉及到传送多种类型的数据。

而昨日,ITC的判决认为,HTC仅侵犯了上述两项专利中的前一项。

根据苹果的诉状,这次涉及侵犯苹果647号专利文件或将被禁止在美国销售的HTC手机包括NexusOne、Touch Pro、Diamond、TiltII、Dream、MyTouch、Hero和DroidEris等型号。

针对上述判决,HTC昨日回复《每日经济新闻》,“法官的判决对于HTC来说是一个胜利,让我们深感欣慰的是法官对于编号721和983两项专利案作出了裁定,并修订了编号263专利案的判决结果和编号647专利案的部分判决结果,ITC委员会已经接受了这一判决。我们对这一判决结果感到由衷高兴,并尊重法庭这一决议。”

不过,对于ITC终审认定HTC侵犯苹果647号专利,HTC表示感到失望。但HTC在声明中强调,“虽然,专利647涉及的是一个很小的用户交互界面体验,但HTC仍将立即将其从HTC所有的产品中移除。

苹果未予评论

在通信专家陈志刚看来,ITC从苹果提出的10项侵权专利到认为HTC侵犯了苹果的两项专利,再到最终判决中,只认定HTC侵犯了苹果的1项专利,意味着苹果并没有真正获得胜利。

陈志刚认为,目前对于HTC的进口禁令的生效时间为2012年4月19日,这将使HTC有更多时间来找到解决方案并寻求批准。

“647专利只影响用户体验,并不是核心技术,因此影响并不太大。”飞象网CEO项立刚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美国市场是HTC最大的市场,这也意味着HTC必须放弃该功能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技术绕过该专利。

相关数据显示,HTC是目前全球最大的Android智能手机制造商,在美国市场也占据着智能手机销量首位。按市场调研机构Canalys的数据,HTC在第三季度超过苹果,以570万部智能手机的销量成为美国市场领头羊,市场占有率达到23%。

陈志刚认为,从目前苹果和Android两大阵营来看,双方在专利上各有交叉,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的诉讼上双方都不占优势。

就在此前,摩托罗拉刚刚在德国赢得了对苹果的专利侵权诉讼,德国地方法院初步裁决,因为苹果采用两项相关技术的产品涉嫌侵犯摩托罗拉移动的无线通讯技术专利,其任何移动电子产品被禁止在德国销售。

不过,项立刚认为,HTC作为该领域的后发者,从专利组合上,明显不如三星和摩托罗拉,也很难通过双方专利互换的形式来解决诉讼,这在未来或许让HTC长期处于被动的位置。

业内专家孙永杰则认为,Android阵营的三星在与苹果的诉讼中保持着强势的地位。就在此前,加州圣何塞一家法庭驳回了苹果的禁令申请,准许三星相关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这对于增长中的三星在美国市场继续与苹果竞争相当关键。

孙永杰认为,三星目前仍是苹果iPhone4S及iPad2的芯片等重要部件的供应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牵制了苹果的诉讼力度。

针对上述事件,苹果方面表示,不对此发表任何评论。

如需转载请与《每日经济新闻》报社联系。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报社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读者热线:4008890008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