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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公益型国企”非要垄断吗?

2011-12-13 01:19:40

一类是公益型国企,如享受财政补贴的公交公司;一类是竞争型国企,如房企、汽车企业;还有一类国企分不清类型,如电网、石油、通信等国企。

每经编辑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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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关于国企改革的方向争论了很多年,似乎现在才思路清晰起来,即最终形成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公益型国企主要追求社会效益,竞争性国企主要追逐经济效益。据笔者观察,目前国企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公益型国企,如享受财政补贴的公交公司;一类是竞争型国企,如房企、汽车企业;还有一类国企分不清类型,如电网、石油、通信等国企。

国资委负责人把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企业归类为公益型国企,笔者实在不能苟同。不可否认,这类国企主营业务是公共产品,价格多由政府来定,承担了部分公益职能,但我们必须看到,这类企业与真正的公益型国企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公益型国企以追求社会效益为主,但真实情况是,石化等国企却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经济效益远远大于社会效益。

以石油石化国企为例,出现部分业务亏损就伸手要补贴,而自己日进数亿之后上交的红利却偏少。尤其,让人不能容忍的是,这类国企丑闻频发,比如,“豪华车队”、“天价酒”、“自肥式车改”、“团购住房”、“天价名片”等。也就是说,这类国企获得巨大经济效益之后,不仅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多,自肥式的丑闻却不少。

中国社科院撰写的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结果显示,无论是国企、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得分都少得“可怜”,平均得分仅为19.7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近半数国企处于旁观。显然,国企的表现让人失望。因为国企经过多年培养,代表着中国企业的形象,理应成为榜样,结果却是国企社会责任得分不多。这个报告的结果与公众的感受基本吻合。

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国企的公益性之所以得不到公众普遍认可,根源就在于垄断。因为垄断,公众承受了不合理的价格和服务,这类国企却获得了高额利润;因为获得高额利润,才出现各种浪费现象和高工资、高福利。例如,北京师范大学日前发布的一份 “中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指数报告(2011)”称,鉴于公司的实际业绩,中石油高管薪酬存在严重的激励过度。也因为垄断才多次出现“油荒”、“电荒”。有石油系统内部人士就向笔者透露过两条消息:一是“油荒”就是油企不愿炼油“逼宫”涨价;二是中石油和中石化地方分公司向油贩子倒卖成品油来牟利很常见。

显然,未来国企改革的方向是打破垄断,让市场来合理配置资源,让政府扮演裁判员,通过公平竞争让公共品价格更合理。然而,国资委负责人却把垄断国企归纳为公益型国企,指出公益型国企的特征之一是“在经营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垄断或寡头竞争”。无疑,这样的国企改革是让石油石化、电网、通信等垄断国企继续垄断下去,让公众去承受垄断的不良后果。

如果不打破国企垄断,国资委所说的“要防止企业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公众利益”,只能沦为空话、笑话。在笔者看来,不管国企是公益型还是竞争型,都不应该垄断,非垄断的国企照样可以创造社会效益。而垄断只会滋生畸形的价格和服务甚至腐败,损害公众利益是必然的。要想让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这类垄断企业变成真正的公益型国企,首先是打破垄断。

从某种意义而言,如果不打破国企垄断,“公益型国企”很可能会变成某些国企继续垄断的借口。今后,垄断国企就有了一个“马甲”或正式称号,叫做“公益型国企”,结果就会变成打着公益的旗号干着损公肥私的事。值得注意的是,在发改委调查电信企业垄断的节骨眼上,国资委的说法耐人寻味——是否反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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