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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民意已“过河”PM2.5标准还要摸4年“石头”?

2011-12-08 01:24:39

一个关乎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监督权的新标准,为何非要等到2016年才全面实施?

每经编辑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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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

PM2.5标准征求意见得到的结果在公众意料之中。即便最近不出现“灰霾取代吸烟成为肺癌头号杀手”、“雾锁连城”等消息,公众对空气质量也心知肚明,太多的数据早已印证了很多城市的空气质量糟糕透顶。

如今,很多自称“宜居”的城市变成了“口罩城市”。尽管专家称医用口罩对PM2.5颗粒物作用有限,但口罩依然被当成“防毒面具”。来自淘宝商城数据显示,仅12月4日当天就卖出3万多只口罩。除了口罩,公众应对空气污染似乎没有多少办法。

不过,公众支持PM2.5作为一般评价项目纳入空气质量标准,是应对空气污染比较有效的办法。遗憾的是,相关报道显示新标准拟于2016年1月1日才全面实施。这就让人不解了,一个关乎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知情权、监督权的新标准,为何非要等到2016年才全面实施?

虽然环保部鼓励各地提前实施,北京市环保局也表示“肯定会提前实施”,但为何不把全面实施的时间统一提前?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欧盟PM2.5标准2015年生效。难道说,是因为欧盟的PM2.5在2015年生效,我们才在2016年全面实施吗?

据悉,美国早在1997年就发布了PM2.5标准,2000年全国进入常规化监测。我们为何不参考美国做法?毫无疑问,只有早日全面实施PM2.5标准,才能发现污染真相,减少灰霾这个“杀手”对公民健康的威胁。

有人透露,由于在全国统一开展PM2.5监测涉及仪器设备购置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的培训、财政资金的支持等大量系统的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PM2.5监测工作还有一定难度。但笔者认为,此话虽有一定道理,但不是等到2016年全面实施的理由。

因为,据说国内已有成熟的PM2.5监测技术,再加上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实施的经验,我们的相关准备工作和能力建设工作一年半载足够了。如果说全面实施有难度的话,笔者以为,不外乎两个问题:一是资金问题。即设备采购、人员培训等工作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一些地方可能由于差钱等原因不愿投入。

二是政绩问题和面子问题。据说,一旦把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就会显形,七成城市空气将会不达标,这无疑送给了某些口头上美化城市的城市管理者一个大嘴巴。而且,除了丢脸面,政绩也会大受影响,因为空气质量一旦显形,意味着就要全方位进行治理,必将影响到地方GDP增长。

环保部在去年底曾就是否纳入PM2.5进行公开意见征求,但最终因意见分歧未能通过。这种意见分歧很可能在PM2.5全面实施时间、财政投入、政绩影响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据媒体报道,环保法就遭遇了修订难,地方政府成为最大阻力。由此推测,早日全面实施PM2.5标准的最大阻力可能也是地方政府。

在笔者看来,公众普遍支持PM2.5标准,折射出公众对空气质量高度不满,这不仅提醒我们全面实施的时间需要大幅提前,而且提醒我们更要强制推行。其实,我们既不差技术,也不差钱,而是差决心。有了决心,一切困难都不是困难。因此,急需要把PM2.5标准纳入法律,与问责、刑罚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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