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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圣祥:宽带垄断 不仅要重罚更应大降价

2011-11-10 01:51:19

Default-thumb_head 舒圣祥

    根据发改委的调查,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而两企业涉嫌的垄断行为主要有价格歧视、未能充分实现互联互通等。事实上,宽带垄断恐怕还不止这些,比如电信运营商与房产开发商签署协议,在宽带接入上形成“最后一公里垄断”的新闻比比皆是,而且屡禁不止。

    事实上,宽带是否垄断,最有说服力的还是服务水平与价格水平。根据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的报告,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两相比较,差距有30~40倍,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价高质次”。

    如果拿宽带价格跟国民收入水平相比,发达国家互联网使用价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我国的比例则超过1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发布的报告称,“如果考虑到收入差距的话,2008年韩国人均国民收入是我国的6.9倍,这意味着我国的宽带资费水平相当于韩国的124倍。”如此高昂的宽带资费,显然不可能是充分市场竞争的结果,而只能是滥用垄断地位的铁证。

    经济学上有一个词叫规模效益,还有一个词叫边际成本,市场规模越大服务成本越小利润也就越高。截至2011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固网用户中宽带普及率已经高达98.3%。如此庞大的用户群,分别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每年提供了500亿元和300亿元的大蛋糕。可是我们却看不到任何规模效益的存在,一方面资费水平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连接速度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试想一下,如果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这种怪异现状怎么可能存在?

    因此,电信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形成宽带垄断是毋庸置疑的。发改委能重视这个问题,并且准备开出最高数十亿元的罚单,是令人鼓舞的。但是,公众还是很担心,仅仅一张巨额罚单,是否足以改变电信巨头对宽带服务的垄断?如果不能,那么上网价格非但不会主动下降,甚至这张巨额罚单都有转嫁给消费者的可能。

    因此,消费者更为期待的是,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能对被电信巨头垄断的宽带价格,进行公开透明的成本审核,继而大幅下降宽带资费标准,让消费者真正能从这次反垄断行动中受益。此外,对于中国宽带网速如此之慢,相关部门也应促使电信巨头在技术上多投资,在非技术问题上更要有强制要求。当然,更重要的是破除垄断,正如新华社一篇评论的标题所写:垄断不除,宽带只能越来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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