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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复制瘦肉精案 问责监管者应成常态

2011-07-26 01:18:50

曹林

    这样的起诉,真正实现了“一个都不放过”。在这之前的6月份,江苏南京的检察机关也启动了对  “瘦肉精”事件背后渎职犯罪问题的调查,查办了几个官员。正是这些官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致使含有害物质的生猪被屠宰并流入市场。

    是的,生产者和经销商惟利是图,大量用“瘦肉精”养殖生猪,危害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确有大罪。可是,我们的监管部门到哪里去了呢?纳税人已经预期到,在利润的驱动和利益的诱使下,会有不法的商人使用瘦肉精,于是花钱供养了相关的政府机构和政府工作人员去检测和防范瘦肉精,寄望于政府监管将瘦肉精挡在市场之外,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很遗憾,这些官员并没有负责任地去监管,监管形同虚设,严密的制度设计完全成了一个形式。

    当时的媒体报道披露了监管的乱象,在“瘦肉精”案的养殖、流通、屠宰、加工和销售链条上,官员的失职渎职和执法腐败让消费者触目惊心。在养殖环节的抽检,居然由养殖户自己拿人尿充猪尿去检验;在运输环节,每头猪花两元钱就能买到相关证明,再花上100元贿赂省界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城市;而在屠宰场,也根本无需检测  “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最后到了厂家,不仅“多少道检验”夸大其词,而且根本没有检查是否含有“瘦肉精”。瘦肉精就这样就流到了老百姓的餐桌上,流到了公众的胃里。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失职,不是“不作为”,而是滥用监管的权力进行寻租——只要交钱,就可以通过检测,就可以得到“检疫合格”的证明,这完全是在出卖政府的公信力,将监管的权力异化成了一种牟利工具。

    其实,每一次类似的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丑闻中,都可以看到监管部门的失职和渎职,都应该像瘦肉精案这样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比如,像这一次让舆论大哗的达芬奇事件也是如此,有媒体查询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和上海市质监局、工商局等官方网站,结果都没有查询到对达芬奇家居的相关抽检信息。达芬奇家居进入市场13年以来,有一个部门履行过对它的监管责任、有一个部门检验过达芬奇的产品吗?也许因为是崇洋媚外,对洋品牌高挂  “免检牌”,也许其后有更深的腐败,比如监管者被这家公司“俘虏”了。监管的缺失,使达芬奇能够吹牛而无需上税,“东莞产谎称为国际名牌”的牛越吹越大,越吹越肆无忌惮。

    可是,至今,笔者没有看到哪个监管部门为这种失职站出来说一句“对不起”,也没有哪个监管部门愿意站出来为此承担责任。

    监管部门失职,却无人追究,无人承担责任,在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已经成为一种常态:染色馒头、过期面包和产品虚假宣传等,媒体曝光后,相关企业受到处理,可失职的监管部门好像跟自己毫无关系一样。最大的问题在于,监管者监管企业,可是没有人去监管那些监管者,用鞭子抽那些监管者。

    瘦肉精案对监督者的追责应该可以复制,问责监管者也应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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