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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翔:不能稀里糊涂就对网店征税

2011-06-29 01:34:14

盛翔

    日前,武汉市国税局对淘宝一女装网店开出430余万元税单。这应该是目前披露的国内首例对个人网店征税的案例。而在几年前,上海检察机关曾经以偷税罪,将通过淘宝网交易婴儿用品的张某公诉至法院。同样,在武汉税务部门开出的430余万元的税单里,也包含了滞纳金的部分。

    两地的案例似乎都表明,网店征税从来就是一种必须,延迟缴税或者逃避缴税是要受罚的。可是,去年的新规中只是规定个人网店要实名制,连应否办理营业执照都没有强制,现在怎么就必须缴税呢?

    对此,武汉税务部门的解释是: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根据我国税法,凡是在我国境内发生的任何交易,都应该缴税。换言之,个人网店虽然没有明确的税收政策,但是税务部门仍然可以征收,而且不用提前公布税收政策。不仅如此,地方税务部门似乎还自行掌握制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权力,“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这是有选择性执法,显然是与税收征管法规相违背的。

    网店该不该征税是一个问题,如何征税又是一个问题,这些都可讨论。但是,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是任何征税都必须事先制定并公示规则,不能够稀里糊涂地想收就收。这样的税收征管不仅毫不严肃,而且蕴藏着严重的潜在不公。事实上,关于是否应该对个人网店收税,此前在北京、杭州等地都曾引发过热议,但最终都未实行,武汉的做法,无疑开了一个很坏的先例:议都懒得跟公众去议,直接就挑做得好的网店收税。

    对于新兴的电子商务,政府部门理应大力支持。可是,对于严肃的税收问题模棱两可地长期搁置,终究不是办法。看着网店发展日渐丰满,地方税务部门必然会动心,进而按捺不住“择肥征税”的冲动。如此一来,网店征税规则就会非常混乱无序——犹如一把利剑悬在网店经营者头上,搞不清什么时候就会突然掉在自己的头上,这对于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个人网店的做大做强,无疑会非常不利。

    严肃的网店税收问题,还是应该尽早得到明确为好。该不该征,怎么征,税率如何,有何优惠,这些问题都应该经过公开的讨论,并由中央税务机关统一明确。惟其如此,网店经营者才能不留担忧地健康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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