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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版细则落地 限家庭持有量从严扩大限购范围

每经网 2011-02-19 12:37:21

  每经网广州2月19日电(每经记者 朱玲)  继北京、青岛等地出台地方版的“国八条”后,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版细则终于露出庐山真面目。18日,在广州的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了穗版《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其对于在家庭已拥有房套数上,进行限购1套或禁购,且要求外地人需2年纳税证明。此外还将范围扩大到广州的增城、从化区域。

  记者注意到,该细则具体落实执行时间还未定。此前有业内人士预计,在未制定执行时间期内,市场或将会掀起一波抢购或者赶签潮。

  根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在一定时期内,暂定对在本市(含市辖十区和从化、增城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以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其中,对符合《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有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限购1套住房。

  信贷政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认真配合、协助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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