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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紧盯知情人 三方联防内幕交易

上海证券报 2010-11-30 08:38:20

  今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仅要面对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还要面对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甚至公安部门的提前介入调查。

  强化综合监管严防狠治内幕交易

  11月29日,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在2010年度深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工作会议上表示,将构建惩防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涉及二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是强化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监管。严查并购重组过程中出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问题。对并购重组公司出现股价异动的,证监局将快速启动核查程序;一旦核查发现涉嫌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或者有关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现象的,将向证监会建议暂停审核;查实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除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购重组一律终止。对散布虚假信息、配合市场操纵的公司和人员,也将加大立案查处力度。

  张云东指出,证监会最近推行了多项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强了证监局与交易所的协作机制,交易所监控到的异常交易行为会在第一时间向证监局通报,对日常监管中关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证监局也会随时通过交易所核查其买卖股票情况。另外,证监会本月初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通知,向深圳、上海、广东三个证监局下放行政处罚权,今后对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深圳证监局不仅有立案调查权,还有案件审理权、行政处罚权,这将进一步提高查处违法行为的效率。

  重点打击内部人侵占利益行为

  张云东当日表示,打击内部人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将成为深圳证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监管的重点。

  他表示,将强化对内部人控制公司的现场检查。加强对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行为的监管,今后对与员工控股公司发生的交易行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关联交易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张云东强调,证监局支持、鼓励上市公司搞股权激励,但是有两种股权激励方案证监局持反对态度。一种是方案中只有激励措施,没有约束机制,也没有对违规获得股权激励的问责和追讨机制。另一种是上市公司高管不在子公司任职,但在子公司持股、参与子公司股权激励。今后,深圳上市公司如果要实施股权激励的,必须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在下属子公司不任职但持股的情况进行纠正,在清理后,才能在上市公司层面实施股权激励。否则,证监局将对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出具否定意见。张云东表示,下一步,证监局将把建立健全防止内部人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作为推动上市公司强化自治自律的重点,包括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司的决策授权机制,建立违规收益追讨和补偿机制,规范关联交易制度等。
 

责编 刘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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