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要闻

每经网首页 > 要闻 > 正文

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征求意见

2009-07-04 02:25:44

每经记者  刘明涛

        昨日,证监会为严格规范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体现创业板市场特色,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09年7月3日至7月17日。

        证监会称,此次起草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主要本着保持主板框架,突出创业板特色;不降低要求,着力提升信息披露水准;强调披露为本、强化披露责任以及实行网络披露方式、强化信息持续累积这四大原则。而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分总则、招股说明书、附则三章,共计一百二十三条。

        证监会还称,此次创业板招股说明书准则内容还将体现以下特色。其中包括突出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及其成长性、自主创新的披露;强化发行人充分披露风险,加大创业企业的风险提示;体现创业企业募集资金运用的特点,同时强化披露的责任约束;强化对发行人未来发展与规划的披露;建立适应创业企业公司治理的披露标准以及在保持主板披露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有关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

        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证监会此次推出招股说明书征求意见稿,很可能意味着创业板的开启已经蓄势待发。



媒体转载、摘编本报所刊作品时,请注明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及作者姓名。

每经订报电话

北京:010-59604220  上海:021-61213899  深圳:0755-33203568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特别提醒:如果我们使用了您的图片,请作者与本站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欢迎关注每日经济新闻APP

每经经济新闻官方APP

0

0